#徕芬# 问大家一下,你觉得是网红博主厉害还是品牌方厉害?
在我的意识里,一般品牌方都是更强势的一方,是甲方;而网红是乙方,一般都得听金主的。
但是围观了一下徕芬和带货网红x书瑶的官司,我怎么发现反而是网红在拿捏品牌方啊?
比如:网红说价格没有优惠价,品牌方就得赶紧把95折的价格改成全款;
比如:网红说要改直播日期,品牌方就要妥协延期;
比如:合作谈崩了,没合作成,网红也能跟品牌方白要十几个吹风机(总价值过万)给粉丝抽奖;品牌方就得赶紧拿出来。
至于合作不成,白拿吹风机之后还连续用非常脏的话谩骂、侮辱、诽谤骂品牌方好多天。
这些话有多脏呢?举个判决书上列出来的例子:
“臭不要脸”、“红个狗屁”、“你再胡说八道徕芬,我羊水泼你脸上,真的是,你就不要脸”、“徕芬哪个疯?疯子的疯,徕哪个来,人来疯的疯,徕芬徕芬原来是人来疯是吧”……
好嘛,做生意都讲究买卖不成仁义在,没想到如今电商网红买卖不成直接破口大骂了……难怪品牌方要起诉,也难怪直播网红一审、二审都赢不了官司。
其实这起案件完全可以当做各大电商平台的一个经典法律案例,让大家引以为戒。
现在粉丝量级过百万的网红越来越多,ta们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是很多网红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粉丝量级到一定程度后,ta的一言一行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力。
要是正向影响力还好,如果是负面影响,不但危及网红本身,还会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冲击。希望借着徕芬的这一个案件,让更多网红警醒:以后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注意自己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避免自己成为被告。#网红是书瑶呀否认诽谤事件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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