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军判了12年
陈继志双倍判24年
#唐山打人案属地公安原局长获刑1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全面宣传、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