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4-01-23 15:26
微博认证:《人民法院报》微博

【#诉讼中恶意注销公司逃避法律责任#?此路不通!】2023年7月,某著名出版公司,发现天门市某文化传媒公司销售的某款图书,图书书名、包装装潢、内容与其出版的图书完全一致,故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向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门某文化传媒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传媒公司一边请求法院做调解工作,一边依据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以企业无债务的虚假承诺申请注销公司,并获得批准。

承办法官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函告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说明该传媒公司系在涉诉情况下办理注销登记,依法应予以撤销。

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法院反馈的材料后,立即安排专人对接处理。随后,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办案,对该传媒公司法人进行了约谈,释明其行为的危害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该传媒公司法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买单。

最终,该传媒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王洋) http://t.cn/A6jMRx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