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机构改革
厦门:市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统一按照3%的比例精减,公安、司法部门,厦门海事法院不纳入统一精減范围。
发布于 广东
新一轮机构改革
厦门:市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统一按照3%的比例精减,公安、司法部门,厦门海事法院不纳入统一精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