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树山案引发的思考#震惊全国的马树山案,在侦查阶段快侦快结,在检察环节快捕快诉,好在审判环节未来得及快审快判,就被高检院叫停。本案之所以一路绿灯,快字当先,根源在于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畏惧权势,以致罔顾事实和法律,一竿子错到底。作为一个法律人,必须忠于宪法法律,严格依法办案,尊重事实事和证据,不受外来各种干扰,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很久以前,有位同事就是这样的“大丈夫”。他曾办理一案,有领导要求他在法庭上少说两句,他被迫点头,出庭公诉时依旧按照出庭预案,义正辞严,滔滔不绝,领导事后得知,气得哑巴吃黄连。此事不胫而走,再也没人敢找他说情了。倘若我们的司法人员在办案中都能如此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秉公执法,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全了自己,岂不两全其美?想必马树山案就再也不可能发生了。
发布于 江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