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3人被通报!
1.南票区原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志伟(退休)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李志伟任南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期间,一直放任单位工作人员吕某长期请假缺岗,并接受吕某父亲送予的香烟和白酒。李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票区供销联社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崔玉梅(退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崔玉梅在任南票区供销联社副主任期间,在差旅费审批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违规以支付差旅费的形式给4名公益岗人员发放津补贴。崔玉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票区虹螺岘供销合作社原主任鲁金国与原会计王军“私车公养”问题。时任虹螺岘供销合作社主任鲁金国与时任虹螺岘供销合作社会计王军多次将应由各自负担的私家车燃油费在虹螺岘供销合作社核销,共计16355.71元。鲁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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