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公报对第一次使用氮气执行死刑的报道
为什么要使用#用氮气执行死刑#,有几个原因
第一,亚拉巴马州原定于2022年11月对史密斯静脉注射死刑,但行刑官花费4个小时也没能成功连接注射管,一直拖延至午夜时分死刑令过了时效,只能暂停执行,也就是说,执行失败了。执行失败以后,史密斯认为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他坚决拒绝再次被注射死刑,所以,才选用了用氮气执行死刑。
第二、因为主张废除死刑的英国和欧盟,分别于2010年和2011宣布禁止向美国出口用于注射死刑的药物。由于药物短缺,包括亚拉巴马州在内的美国多州修改静脉注射死刑流程,直接注射致死剂量的麻醉药。一些州也开始寻找替代方案,包括恢复枪决枪决和电椅死刑等;密西西比州和俄克拉何马州则与亚拉巴马州一样,将氮气死刑列为备选方案。
执行过程
具体方式是把死刑犯绑在一个病床上,推入执行死刑的房间,戴上一个密闭的呼吸面罩,由典狱长在另一个房间通过打开氮气阀的方式往面罩里注入氮气。
但是,见证的牧师说,处决与预测不一致,并没有在几秒内失去意识,而是进行了长时间剧烈的挣扎。“身体扭动挣扎了两分钟,随后又喘粗气数分钟,整个行刑过程长达22分钟。”
离谱到联合国人权专员和欧盟都对亚拉巴马州进行了谴责,认为这种氮气死刑的行刑方式“不人道”,“特别残酷且不寻常。”
相比之下,我们的#执行死刑 三针注射#已经算是非常人性化了,一针麻醉剂失去意识,第二针才是让呼吸肌失去作用从而致死的肌松药,第三针再导致心脏骤停。而且为了保护行刑人员的心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按的是哪一针。
但是,我反而觉得,对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适合更严酷的执行方式。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