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厕灵小马
24-02-02 00:51

Dating Diary|粉色牙刷

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生,喜欢地下的乐队和画漫画的画家,于是和他们成为了朋友,某一条胡同的某一扇小门,进入后就是他们的小天地;喜欢各种各样的美国电影电视剧,于是买了很多兵人,说得清所有影视的来龙去脉,往来渊源。认识他之后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会花八千块买忍者神龟的披萨盘,会穿Kill Bill里女主的同款帆布鞋穿到烂。在北京,有一些人会有自己小小的圈子,共同热情地去做自己喜爱并且无意义的事。他就是这样的人,像我喜欢的北京。

在我们开玩笑一般连续十天给对方发送自己的三餐之后,我去了他家。那晚我被人放鸽子了,不甘心脸上的妆,所以直接打电话找他要地址,说我马上到。

第一次在他家度过的那晚很快乐。他跟我分享他堆满整个家的模型,一起看电视,从Netflix看到Disney,我们都把腿架上茶几,端一个小碗当作烟灰缸。他年轻,可爱,善良,我们都坐在沙发里,但他离我很远,好像近距离就是一种冒犯。在客厅看到凌晨三点,我去洗澡,光着身子进卧室,发现他在用投影看大卫鲍伊的演唱会。

然后他也去洗澡,他也光着身子进来了。我问他:你和我一样喜欢裸睡吗?他说:对,我和你一样喜欢裸睡。

我们就这样睡下了,什么都没有发生。他、他和我的关系、当时的北京,都像自然干爽的风,像高大内向的树木。

第二天醒来,他拆开包装,递给我一支粉色的牙刷,然后去给我做早饭。他醒得比我早,卫生间里是他洗漱过的味道,好闻的薄荷和苦艾酒。我突然伸手,用指尖去摸他的牙刷,一遍遍捋过刷头上湿润的纤毛。

后来我总在晚上突然敲他的门,陪他打电动,陪他看电影。有一次他突然说,我就快要去加拿大了,我可能不会回来了。我“啊”了一声,然后沉默。在那之后我们也经常见面,他陪我出去逛,我挽着他的手臂,但倒数的时钟在头顶高悬,每走一步路都像在下坠。朋友说,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就是喜欢上他了吧。我不知道,我对他的喜欢也很自然,像我们裸睡一样自然,像两具赤裸的身体吹着夜风彼此不说话一样自然,像什么都不做一样自然。

尽管心知肚明,但是谁都没有吐露心迹。我们没有太多共同话题,我们没有所谓未来,甚至我们从来没有过什么进展,但还是选择装聋作哑的彼此陪伴,像隐秘的、柔柔的、喑哑的恋歌。

过了很久我才知道,他一直以为我每次晚上去找他,都是在别处玩完无处可去,所以会安静地拿出那个装了水的小碗,放在茶几上让我弹烟灰,把电视打开调到我喜欢的节目,再准备好浴袍和我用的那支粉色牙刷。但其实不是的,好想告诉他,其实不是的。每次找他,都是因为我很想他,或者说,想念那种两个人可以静静呆着、没有负担、又十分安全的感觉。但他不懂,他好像已经默认了我把他的家当作一个提供休憩的场所。在我不找他的日子里,他从来不会主动联系我,但每次当我说要来他家后,他又会做好上述的一切。其实,每次去他家,我都好害怕我的那支粉色牙刷不见了,那支牙刷能证明他的一点小小期待吗?看到它乖巧地立在杯里,我会有安心的感觉,像是一把象征接纳的钥匙。很想跟他说,在他去加拿大之前,都不要扔掉那支牙刷好不好,那是我存在在他心里的小小证明,因为我会不断地喜欢上各种人,但我还是会永远永远想你,想念早晨牙刷上湿润的纤毛,还是会在很多夜晚想要去和你安静地坐在一起。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