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明律师 24-02-02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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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证券法》和《刑法》】
一、修改证券法。
将大股东们上市后限制转让股票的时间设定为20年,20年内绝对禁止转让股票。20年内不要指望股票套现,即使因司法强制转让或离婚等原因的股票转让,也不得在20年时限里套现。你选择和它合作或者结婚,就得承受股票20年内不能套现的后果。
二、修改刑法。
对违法转让股票的,设立违法转让股票罪,或者将违法转让股票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
鉴于我不是人大代表,没有通道表达我的建议,只能通过网络发声,请网友转发,谢谢,希望全国人大的领导能够看到我的提议。。。#庄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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