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 24-02-0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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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递#【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谁先偿还?】 杨某育有两子,晚年丧偶,为了方便自己晚年生活,其与同在一个居民楼的刘大妈共同生活,但是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几年杨某突发脑溢血去世,留有遗产120万元,其中存款20万元,房产价值100万元。杨某生前立有遗嘱:自己个人遗产中的20万元归刘大妈所有。杨某的两个儿子作为杨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父价值100万元的房产。两个儿子经协商,由大儿子取得房产,并向二儿子支付50万元现金。遗产分割完毕后,张某起诉杨某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偿还其父亲杨某生前所欠债务100万元及利息30000元。杨某的两个儿子以刘大妈也分的遗产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刘大妈为本案被告,要求刘大妈一同偿还杨某生前欠款。刘大妈辩称,自己与杨某并非近亲属,获得遗产系因生前对杨某的照顾,因此不同偿还欠款。 http://t.cn/A6YGb7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