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1176)】
成公(98)
【传】
11.7 晋郤至与周争鄇田,王命刘康公、单襄公讼诸晋。郤至曰:“温,吾故也,故不敢失。”
刘子、单子曰:“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苏氏即狄,又不能于狄而奔卫。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狐氏、阳氏先处之,而后及子。若治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晋侯使郤至勿敢争。
【译文】
晋国的郤至和周王室争夺鄇邑的田地,周简王命令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要求评判是非曲直。郤至说:“温地,过去就是我的封邑,所以我不敢失去。”
刘康公、单襄公说:“从前周朝战胜商朝,让诸侯拥有封地,苏忿生拥有温地担任司寇,和檀伯达一起在黄河边拥有封地。苏氏投靠狄族,又与狄族闹矛盾,因此逃到卫国。襄王为了慰劳文公,就把温地赐给他,狐氏、阳氏先住在这里,后来才轮到你。如果要追溯过去,那么温地是王室官员的封邑,您怎么能得到它?”晋厉公拍板后,郤至不敢再争。
【注释】
[1] 晋郤至与周争鄇田——
杜预《注》:“鄇,温别邑。今河内怀县西南有鄇人亭。”
[2] 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
杜预《注》:“各抚有其封内之地。”
[3] 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
杜预《注》:“苏忿生,周武王司寇苏公也。与檀伯达俱封于河内。”
杨伯峻注:檀伯达因封于檀而为氏,檀为周邑,当在今河南济源县境。温与檀同在黄河北,且近于河,故云“封于河”。
[4] 苏氏即狄,又不能于狄而奔卫——
杨伯峻注:见僖十年《传》并《注》。
[5] 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
杨伯峻注:见僖二十五年《传》。
[6] 狐氏、阳氏先处之——
杨伯峻注:狐溱为温大夫,见僖二十五年《传》。阳氏指阳处父,温尝为阳处父采邑,互见文六年《传》《注》。
[7] 晋侯使郤至勿敢争——
杜预《注》:“《传》言郤至贪,所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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