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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是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支持?
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可以视为双方之间继续按照原条件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按照原劳动合同进行确定,因此,对于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微博新知博主##科普一下#
来源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