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止一位读者私信我,从《第二十条》一处细节联想到很多关于伤情鉴定的问题,我统一回复下吧。
影片里,韩雨辰被小混混群殴之后,李茂娟和韩明俩人为儿子伤情发生争执。韩雨辰脸上有伤痕,韩明说,“面部软组织挫伤得有四平方厘米、身上的伤口得到二十平方厘米才能够法律立案”,李茂娟很恼怒,说他咬文嚼字,为不想报案找借口,俩人又打了一阵嘴炮。
有人就问,这到底是韩明真的胆小怕事胡咧咧呢,还是有依据的呢?为此我特意查询了2014年1月1日生效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中在“轻伤一级”的面容损毁划定中,确实有“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的描述;在“轻微伤”的体表损伤划定中,确实有“擦伤面积20.0cm²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²以上”的描述;在“轻伤二级”的颅脑、脊髓损伤划定中,也确实有“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的描述。可见剧组在这方面还是比较用心地做了功课的,小细节也打磨得非常真实。
李茂娟有一个反应很有意思,就是听完丈夫的“科普”后,为了立案想要给儿子补刀,让韩明哭笑不得。这并不是凭空捏造的笑点,因为伤情关乎案件的定性,会有一些人后期操作拿这个碰瓷儿,所以在真正的基层工作中,我们对伤情的取证也会格外谨慎。主要体现在第一时间给伤口和相关证物照片拍照、根据笔录中提到的受伤部位带伤者就医、尽快进行伤情鉴定等等。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伤情鉴定在医院做,真实的情况是伤者到医院就医后,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病例、ct影像等,法医中心再根据这些材料,结合伤者的伤情做出鉴定。有人问过我伤情鉴定一般多久出具,这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人伤口不影响日后机能,那可能出结果比较快;有的案子医生和法医认为可能会影响机能,那就要等伤者恢复一段时间后再复查和复检,这就需要漫长地等待。
还有读者问,自己有过去看伤,被民警带着指定去医院的经历,这是否合规。其实这也是出于对办案公平性的考虑,我有一次就是带着事主去我们单位附近的医院看伤,发现事主从急诊出来后,自己躲在角落里打电话,像是托人在找这家医院的关系。我意识到不对劲,赶紧带其换了另一家医院检查。其实现在医院都很有操守,不大会出现因为托关系故意夸大伤情诊断的情况,但伤害类案件的主体是双方甚至多方,为了避免有人质疑对方的检查结果,造成后期的麻烦,我们多还是建议去指定医院就医。
最后想跟大家聊一下如果被打伤,怎样保存证据。首先寻找周围证人,如果对方不能陪着自己等待民警到来,可以尝试留对方联系方式,以便于后期作证;如果没有旁观者或者对方不愿意作证,那就在周围看看有无摄像头,等到民警到来时第一时间告知,方便民警快速高效地调查取证;在民警到来之前,被对方弄脏、扯破的衣物不要清洁、更换甚至丢弃;最后就是尽快去医院检查,拿到医院诊断证明第一时间交给民警,以便需要伤情鉴定时不会耽误时间。这一点电影中张译饰演的教导主任做得就非常好,短时间内就拿到了儿子的伤情鉴定意见,再和当事对方沟通时就会很有底气。
这些看起来其实并不难,但我们还是要当回事。毕竟事到临头时,情绪因素也会大大干扰我们的思考。记得我有一次处理一事,小纠纷,双方也人没受伤,当事人之一,一小伙子,气得说话都不利落了。我说你当时怎么不报警?
他小声跟我说:“不瞒您说,我一直在报,但因为太着急,连续输错手机解锁密码,给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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