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诺二 24-02-17 00:10

#盗摄元年#
盗摄到底违法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条款,则侧重于个人学习、适当引用评论等特定情况下,可以无需征得权利人许可或支付报酬。

故而,即便是为个人学习或者评论进行的适当引用不涉嫌侵犯电影版权,在电影院进行盗摄行为本身也是涉嫌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更妥当的做法是使用电影公开发表的宣传物料,如海报和宣传片,而不是在电影院中进行屏摄。

而更进一步来讲,看电影时不打开手机、不拍照录像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文明观影的原则。在黑暗的影厅打开手机拍摄会影响周围人的观感,而传播至网络也可能会造成剧透。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尤其是在近些年来众多电影片方、国家版权局都在用公益短片的形式提醒观众不要盗摄的前提下,作为公众人物若还拿“不侵犯版权”来掩饰自己“观影时屏摄”行为本身的不妥,会引发更多不满。

毕竟,公众人物观影时屏摄而引发关注也并不是第一次了,21年乃万就曾因自己的屏摄行为引发争议后道歉。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带头守法普法,引领文明风尚。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