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有三重意義:民有、民治、民享。“民有”主要是虛名,沒有什麽實際價值。“民治”則完全行不通,越是事事公投,越方便資本或其他利益集團(例如中科大)通過媒體操弄輿論,參考脫歐。“民享”也就是公益最大化,這才是民主的真義,但因爲與人類自私天性直接衝突,所以有著複雜而基本的矛盾,這正是政治學的核心問題。
我認爲中西文化的基本差異,正來自針對上述問題的解決方案:中國自2200年前發明郡縣制,開啓了中央集權的治理模式,100年後就很自然地在諸子百家的衆多學術理論中選擇了最配套的儒家,然後經過1000年的實驗演進,奠定了科舉選賢的人事制度,延續至今,才演化出獨特的社會文化與結構。相對的,羅馬帝國的集權統治既沒有貫徹到基層,也沒有存活過蠻族入侵;西方文明經過長期的封建分立,一直到300年前才勉强開始凝結出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以美國爲例,到南北戰爭才在理論上確立聯邦政府的權威,到20世紀初聯邦開始徵收所得稅才有實際上權力的貫徹,然後經過羅斯福新政到Johnson(约翰逊)的Great Society(大社会),才算補齊了中央政權的組織和能力;然而即便如此,既有的地方(參考前文《談美國的反種族歧視運動》所討論的美國警察體系)和私營(例如美聯儲和NASD)權力機構依舊存在,形成互相掣肘、叠床架屋的窘態,效率極低而且完全無力抵抗利益集團的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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