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网红扮演赵世子# #百乐有说法#
为什么应该允许外甥正月理发,但不应该允许网红冲撞“游神”?
有朋友说,出于唯物主义,这两个所谓的民俗难道不都是唯心的吗?
这俩事情在哲学上一样,但这两个情况在法律上完全不同。
首先应该明确一个问题:“赵世子事件”中,主流民意反对的不是网红扮演,而是扮完了出去影响游神队伍。据说,他为了博取流量和眼球,多次站在神像前面,其它游神人员多次驱赶他都不走。“冒受人间香火是不是渎神”这个不是法律问题,但他影响了整个仪式进程,妨碍了参与者和观赏者,这是法律能管的事情了。
理发,是一个公民的自主选择,除非法律有其它合法合理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不应该受到任何人侵扰,也不应该为自己的理发行为承担任何荒谬的法律责任。
做自媒体、cosplay,也是公民权利,但游神也是公序良俗、公民权利。还是那句话: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侵权都应该被制止和问责。
#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去世成被告#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