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躲避债务与妻子假离婚#】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2013年和2014年期间,张某向谈某借款19万元,张某仅偿还4.45万元。2022年5月,谈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借款与利息。谈某就该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张某为逃避债务与妻子离婚并转移了房产。
经法院查明,2021年10月,张某和妻子刘某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将房屋与汽车所有权归于女方。当日双方就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0月将该房屋转移登记到刘某名下。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张某与刘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住房一套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的约定。@多点看法 http://t.cn/A6YNLGh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