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军包 24-02-22 20:31

北京四中院也逐步流氓起来。
今天下午,是昌平东小口马连店村村民秦荣一家的合法住房被非法强拆、儿子秦小坡为保卫家园身陷囹圄情形下,向昌平区政府申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工作的意见》这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报送的审核材料信息后,因昌平区政府拒绝公开而依法诉讼的开庭日。
秦荣聘请我和李家峪郭建立作为此信息公开案的代理人。我们依法向法庭递交了委托手续及公司推荐函,并附上秦荣、郭建立的劳动合同。
可是,法官张立鹏与马媛婧认为劳动合同不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为由,拒不认可推荐行为,说是违反了最高法关于适用行政诉讼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而第三十二条是关于公司作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规定,根本不适合本案。尽管我和郭建立据理力争,仍未能出庭。
以前,我均是以这样的身份出庭的,现今却不行了。
秦荣无奈,仅能以自己匮乏的法律知识应对区政府、市政府的律师。并在法官的诱导下完成了庭审。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这些号称“人民”的,又是“做好”、又是“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实却是处处在防范、打压、钳制人民。“为人民服务”在他们口中,就是骗你没商量。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