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
24-02-23 15:24 微博认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请你和杨紫一起参与民法典普法宣传# 【每日学“典”:见义勇为是美德,造成受助人损害不担责】#民法典普法大使杨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http://t.cn/A6lfgwd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