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献贵民法[超话]# 【2024年主观题带学第00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5)三中民(商)终字第08512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虽然文物艺术品拍卖领域存在“瑕疵不担保”的惯例。允许通过事前声明来免除拍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但该惯例不得违反《拍卖法》有关拍卖人拍品审查义务的强制性规定,在拍卖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拍卖品有瑕疵时,不应当承认相关惯例的规范效力,免责的声明应当无效。
关联法条:《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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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