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乙己
24-02-24 11:10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东汉末叶,清议升级为全国性,郡国地方领袖及其子弟为太学生者因为与宦官外戚做斗争,产生了士大夫阶层的新自觉,这种同类感与清流精神,乃两晋南北朝隋唐士族内在精神之滥觞。党锢之祸时期,清流士大夫相互之间封为“天下某某某”“海内某某某”,可见其已有从地方领袖走向全国领袖的心理倾向,但他们大部分都是在野身份,不是中央官僚体系之一员;再者,他们并未与乡里隔绝,所以实质上仍未走进中央。魏晋之际,这类人物渐渐从在野而当朝,复依附九品官人法而族势大盛。一则因为失去像东汉末叶宦官那样的斗争对象,二则因为士族们已经当政,所以魏晋以还,已很少在人名之前冠以“天下”“海内”字样,同时士族则以郡望相互夸耀。但是,大批的士族子弟在中央政府官僚体系中任官,地方领袖实际上已成为中央官吏。然而这些士族子弟尚未中央官僚化,原因有二。其一,他们与原籍仍未疏远。有的在京师设居住所,在本郡亦有居住所,有学者将之称为“城市与乡村的双家形态”;有的即令没有双家,但与本郡同族堂亲不远。其二,中正评品的标准是汉代乡举里选的制度化,代表性的意味极为浓厚。士族具有地方代表性的性质,在逐渐发展而成的社会中或许不太明显,而当拓跋氏粗有北方,吸收中国各地大豪族参与统治阶层时,士族这一性质则甚显著。(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2024),pp.2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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