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药你笑 24-02-25 08:02
微博认证:健康博主 健康医疗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吃了光敏性药物后,要避开太阳

药物光敏反应是指有的人使用某些药物后,外出活动时在短暂接触光线后,皮肤出现刺痛感、红肿、发热、瘙痒、小水泡、疱疹等,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的症状。

出现光敏反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吃过或注射过具有光敏感性的药物;二是接受了一定量的日光照射。在这两种因素的作用下,本来无害的药物可以转变为对细胞有毒性的物质,通过化学反应直接破坏或杀死皮肤细胞。皮肤在日晒后产生轻度的光敏性反应,症状类似于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皮疹一般在日晒后数小时出现,多为红斑、丘疹,伴瘙痒或灼痛,严重者可能会发生面部、手、上臂皮肤处红肿、脱皮,甚至起水泡,溃破后形成糜烂或溃疡。

光敏反应多容易发生在皮肤娇嫩者、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尤其是夏季,人们衣着相对较少,服药时更应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了解药物成分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

可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常见有抗生素中的四环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磺胺类的磺胺嘧啶;喹诺酮类的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司帕沙星等;抗真菌药如灰黄霉素;口服降糖药D-860;镇静药中的异丙嗪、氯丙嗪;利尿药如速尿、氢氯噻嗪、氨苯蝶啶等;降压药如珍菊降压片、复方降压片、复方卡托普利、复方罗布麻片等。

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光敏性药物。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如果服药后晒太阳而出现过敏,需在皮肤最初出现麻刺感或红斑时,立即躲避阳光,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已发生光敏反应的患者,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不能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

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应该如实告知医生,选择非光敏性药物。如果尚无替代药物或光敏反应较轻微,也可以考虑继续服药,但必须尽可能避免日晒。尤其是上午10点到下午3点,此时是日光最强烈的时段,出门时要注意穿长衣、长裤,戴遮阳帽或打伞,暴露部位在出门前可以涂抹防晒霜。一旦出现暴露部位的皮疹,且近期有服药史,应高度怀疑本病,立即停用可疑药物;避免局部搔抓,及时到皮肤科就诊。就诊时最好随身携带近期服用药物的说明书,以方便医生诊疗。

值得提醒的是,有一些食物也可产生光过敏反应,如香菜、芹菜、油菜、芥菜、无花果、柠檬、黄泥螺等。如果大量进食后再晒太阳,会发生“蔬菜日光性皮疹”“黄泥螺日光性皮疹”等。

#全民科学用药提升计划##科学用药笔记##皮肤科# 🌞
|来源:赵桂芝.服这些药莫忘躲太阳[J].家庭医学,2020,(07):25.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