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庵·先生 24-02-2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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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建国后,以新中国当时的军事力量解放不了香港岛吗?为什么一定要等到1997年方才再议香港问题。
因为1997年,中英签署的香港新界相关租界条约到期,就可以进行谈判修约从而合法和平的收回香港主权;
中国在满清和民国时期因为不懂国际法吃了无穷无尽的亏,比如第二次鸦片战争,英国主要掀起战争的借口是修约(如果当时中国懂得国际法,通过相关法条据理力争,就有可能借助外交途径逼退英国,因为英国当时还是很遵守国际法的);但无奈当时清政府无人懂的国际法,叶名琛面对英国人的要求,他想到拖延法,前前后后给了各种借口拖了英国三年,英国人见中国三年不给回复,完全把自己当猴耍,这恰恰给了英国进攻广东的口实,二次鸦片战争因此爆发;
两次鸦片战争后,中国终于在洋务运动中理解了国际法的作用,从而曾纪泽通过外交途径顺利收回被俄罗斯占领的伊犁,而不给外国干涉的借口;
民国北伐战争中,中国未经修约,强行收回武汉英租界并有意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收回所有列强的租界区,争取回国家主权;虽然这种行为很正义,但这无疑给了欧洲列强很强的厌恶心理,所以结果此后到九一八事变时,欧洲几乎无人愿意给中国伸出援手,纷纷对日本的侵略视而不见,反而暗自窃喜;面对中国要求国联干涉的要求是,欧洲各国不但绥靖日本,还对中国搞各种武器禁运,经济限制,本就是在报复你当初的行为;欧美列强又不是善男信女,怎么可能吃亏后不想着报复呢?
所以新中国建国后,才痛定思痛,选择遵从国际法秩序,等到1997年,条约到期时再和英国政府谈判,收回香港主权,这样合情合理合法,也符合中国的利益;
今天的国人依然不懂的国际法的相关意义,不愿意相信国际法(国际法并不能捍卫公平正义,但却是必须要走的合法流程,这样才能获得国际的认可),大部分人觉得只要对自己不利,就可以不管不顾的撕毁条例,怎么对自己有利怎么来,那样做只会把自己逼入死角(义和团才这样呢);

发布于 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