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呀挖黄老师”疑被造黄谣 #网络岂容按键伤人#】#同事称挖呀挖黄老师已离职#近日,多个社交平台流传一则聊天记录,称“挖呀挖走红的黄老师下海了”,并且附带几张在酒店内的视频截图,引起不同网友群体的调侃和反驳。有网友称,截图中人物与黄老师“根本不像”,黄老师疑似被人“造黄谣”,喊话她报警。对此,黄老师所在幼儿园的同事称,她年前已经离职,会将相关情况汇报给领导,看是否报警处理。(封面新闻)
目前,尚没见到当事人的回应,但对黄老师来说,已不是第一次面对网络传言的困扰了。也不知传播流言的是出于何种心态,在发布那些传言时,有没有想过要核实一下?如果传播不实之词,有没有想过对当事人以及自己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如果发布的并非真相,又岂能信口开河。要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编造谣言,污蔑他人人格,是会构成诽谤罪的,岂能无风起浪。
有网友怀疑网上流传的相关视频截图是合成的,即便是P的,也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如果散布不实信息,贬损特定自然人的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也可能会构成侮辱罪。
常言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些网络谣言造成的危害,有过多起案例,让人触目惊心,有的当事人因受不了压力而轻生,何其令人痛心。由于谣言很容易给受害者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伤害,也就被人所深恶痛绝。
相关法律是明确的,网上的一言一行同样要受法律与道德的约束,不要以为网络的“隐藏性”就可以恣意妄为,更不能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网友说,“造黄谣可耻”。实际上,这不仅是可耻可恶,还要为此付出法律代价,又岂能让“黄谣”兴风作浪。http://t.cn/A6YYzLRn http://t.cn/A6YjYYu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