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条微博的评论区讨论很有意思,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个美国女性朋友,她是非常坚定的女权主义者,坚持参加美国本土的女权游行,生活中也是girls help girls的类型。她辅修过gender studies,但讨厌《芭比》,异性恋,最近刚刚结婚。
她身上的矛盾点如果放在中文语境或许是难以想象的,但放在美国语境,又在某种意义上很合理。
她讨厌《芭比》,不是讨厌芭比的女权思想,而是因为“女权主义被教条式输出,太浅,太不cinema”。她觉得feminism的复杂性不该被好莱坞简单化,feminism is not entertainment。
她结婚,是因为结婚可以减个人所得税,而且作为freelancer的她,结婚后可以得到配偶公司提供的免费医疗保险,类似的商业保险自购需要上千美元一月。权衡之下,婚姻关系给她的利大于弊,正是因为婚姻所带来的社会保障,她可以更没有后顾之忧地追求自己的freelancing artist事业。婚姻于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她有激进的思想,甚至《芭比》在她眼中都是退而求其次的思想稀释;但她又在婚姻关系里获得主体性与利益,于是主动走入其他女权讨论进程所定义的男权牢笼。
她看上去没那么激烈,也少了对抗性。无论是芭比还是婚姻,都为她所批判,也为她所利用。就好像,她生来没有打碎牢笼的义务,因为牢笼已被前辈打碎。而她的革命,早早跨过性别觉醒那一步,是她作为个体而非女性的追求。
当然我知道她和她的女权主义者身份会被当作“自由人”而批判,我也能理解批判的来源。但从友谊而非主义的角度,我更多是为她开心,她的自由是真的,梦想也是真的。她有归来或出走的选择,不需要被任何人审判定义。
对比之下,中文语境里的女权还在被不断解构和重建,一切都很新,革命还未完成。每个人的选择都好像肩负义务,我们是觉醒的那一代,是打破的那一代,我们存在的意义是展露性别在社会层面的作用和影响,我们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力量。
但有时,只是有时,我也会羡慕她的主义松弛。就好像,她不是为了建构河渠而来的,她就是流淌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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