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任命两名副市长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4年2月29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 蕊为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胡海峰为市教育局局长;
胡 强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强为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慧东为市司法局局长;
冯桂莎为市商务局局长;
郝 杰为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李国宏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永明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 俊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 强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张志刚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徐 行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冯桂莎的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郝 杰的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强 威的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李国宏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丽君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郝玉海的市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金厚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宏伟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金莲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艳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石振威的市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琪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崔江燕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杨海燕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张鑫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王禹人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李易楠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曹立军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屈忠义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张巴根那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牧业委员会委员;
周敏捷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
李亚军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
徐英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
董存瑞为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委员;
苗耀光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金厚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强威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丽君为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郝玉海为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利民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金莲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崔江燕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宏伟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艳为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石振威为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琪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李俊为包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姜斯颖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芳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曹 敏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丹萍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建钢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 珂的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2月29日 乌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 威 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边海鹏 为市民政局局长;
郑琳琥 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艳平 为市信访局局长;
李向东 为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振莲 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继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郝贵平 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郑琳琥 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李向东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梁建国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 兵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马金龙 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 伟 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韩晓魁 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魏定立 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马金龙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 伟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晓魁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颜闻君 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撖 莉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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