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4-03-04 11:42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酿事故,驾车逃逸担全责】#覆车之戒# 2月14日8时许,辜某杰驾驶辽AM***3号小车,从资中县龙结镇方向驶往仁寿县方向,当车行至仁顺公路19KM十300M处,低头看导航时,与相向行驶的由肖某祥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肖某祥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辜某杰驾车逃离现场。内江@资中交警 大队球溪中队民警立即对该车展开追踪,很快联系到了当天肇事的驾驶人辜某杰,确认是一名年仅16岁的少年。资中交警大队依法认定,辜某杰无证驾车上路行驶发生事故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对其驾车逃逸、无证驾驶和在行驶中的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2020元,并对其本人及其监护人做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四川交警提醒# :非成勿驾!年满18周岁才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不要让孩子违法驾车上路,如果未成年孩子驾车发生事故,将由监护人承担事故责任。更有甚者,还可能发生导致整个家庭悲剧的意外!#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四川交警 @内江公安 @四川内江交警 http://t.cn/A6YQXM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