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霍启刚建议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针对我国劳动人口存在“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等情况,他建议按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首两年每年5日,之后每年加1日,递增至最高10日。该建议引发网络热议后,#霍启刚回应建议完善带薪年假制度#称,内地在工时和带薪年假方面已有条例保障,但相关规定未能严格落实执行,因此仍存在改进的空间。
如果带薪年假制度不进行严格落实执行,哪怕有些公司、单位有年假,也很难像国家法定节假日那样普遍实施,各行各业的岗位、工种不同,更多的情况是,员工可以休年假,但常态是不敢休、不能休,除了别人没休自己不好意思休,带薪休年假可能会被领导认为没有上进心。
根据人社部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有近半数的人没有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出台16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落实情况,显然难称理想。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严格落实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实现错峰出游的呼声更是特别高。
按照在职职工工龄计算,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为10天,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营企业职工甚至不足4天,超过72%的民企职工未完整享受过年休假。究其原因如:企业规定没假休,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不能休,请假困难、担心前途不敢休等。
带薪年假方面还存在:跨年自动清零,年假被指定或冲抵,跳槽后年假缩水,占用年假不三倍补偿等“克扣”年假行为。在追求美好的道路上,带薪年休假是重要一环,让劳动者拥有自己的年休假,不该总是一道难以迈过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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