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24-03-0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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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再提遏制逐利性执法#,#罚没所得应上缴中央吗#?】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介绍,逐利性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于对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追求,采取的违背法律原则和公正原则的执法行为。具体表现为执法机关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办案机关争夺管辖权、违反法律规定异地抓捕、随意关停企业、划扣冻结资金、侵吞应当返还财产等。

多位法学界人士认为,逐利性执法问题的产生,与地方政府未能完全贯彻中央的“收支两条线”有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田文昌支持“一定要做到所有涉案财产上缴中央财政”,以及“办案经费应当由中央财政统一调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则有不同看法。“我个人认为,不管是所得上缴中央,还是经费由中央调配,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操作起来难度较大,而且可能不一定是从根本上遏制逐利性执法的办法。”http://t.cn/A6Ymkf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