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潮君 24-03-0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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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3月7日,有1艘越南难民船搁浅在烈屿附近的沙滩,在3人下船求救被蒋匪军枪杀、士兵上船确认船上均为无武装的越南难民且已有死伤后,蒋匪军官下令不准给难民提供食水与医疗,要全数灭口。

执行命令时,蒋匪军先喊话引诱难民下船,在有母子4人下船乞活后即将她们枪杀(妇女跪在沙滩上求饶,小朋友围着妈妈跑来跑去),而后再用步枪、机枪、迫击炮向木壳难民船射击,继而上船杀害一切被蒋匪军发现的人,最后再掩埋尸体、焚烧船只以毁灭证据,此时尚有一小部分难民还有一口气,被蒋匪军或是活埋,或是用圆锹砸死,合计20人被蒋匪军杀害。

难民所带财物,被蒋匪军吞没。
在屠杀中,有士兵抗命拒绝开枪,被蒋匪军官认定为“哗变”。

屠杀发生后一日,有大陆渔船在附近海域捕鱼时被蒋匪军击沉,4名大陆渔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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