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tttyzhttty 24-03-07 15:38
微博认证:作家,代表作品《无限恐怖》《大宇宙时代》

简单些说,体制内很多人觉得没有系统性偏袒的其中一个理论就是:底层女性所受到的苦难远超过底层男性,所以适当的让利是应该的,而“保障妇女权益”的受益人与帮助者其实就是这些底层女性。

所以体制内的人否定了系统性偏袒,他们觉得这种适当的倾斜才是男女平等的体现。

再简单一些说,他们觉得作为根基的三法(立法,司法,执法),必须从根子上具备一定的偏斜度,然后到具体执行时,下面的人才会根据事实来对底层女性进行帮助,如此才具备着男女平等的土壤。

而我却认为这是错误的。

我的想法是,作为现代社会基石的法律,也就是三法(立法,司法,执法)必须从根子上保持绝对的公正性,别的不说,就说两少一宽,现在来看合适吗?对吧?

你从根子上就开始倾斜,具体到下面执行的人,不管是怠政也好,不管是图方便也好,不管是没领悟到中心思想也好,又或者只是简单的不想担责任也好,在具体执行时,只会比你的倾斜程度更加倾斜。

一言蔽之,你从根子上就照顾某个性别,某个群体了,那我执行时照顾得稍微多一些也不为过吧?大方向没错吧?没犯政治路线错误吧?总不能你从根子上要倾斜一个性别和一个群体,然后我下面执行时发现这个性别和群体错了,然后我对着根源上的倾斜来干,那这不是犯了政治路线上的错误咯?

所以你从根源上的倾斜与照顾,其本意是帮助底层女性,但是执行时,因为执行者不是机器人,不是百分之百按照指令的AI,所以就变成了你要倾斜一,下面就倾斜五,倾斜十,然后就越来越倾斜,最后…………

对吧?

所以我认为,从根源上,也就是作为现代文明基石的三法(立法,司法,执法)上,必须做到绝对性公正,也就是不要说什么婚姻离婚时优先照顾女性,不要搞什么女性结婚后和非丈夫生孩子不犯罪,不要搞什么生育权和生育决定权的文字游戏,也不要搞什么执法司法上的重男轻女。

一碗水端平,不要去考虑什么底层男,底层女多悲惨多悲惨,这些都不是在最该公正的根基上倾斜的原因。

只有这样,具体到了下面执行时,执行者才会因为法律,因为良知,因为善恶而真的做出帮助该被帮助者。

而不是什么男缠女,男进去,女缠男,男进去,又或者是男老师和未成年女学生发生关系,男老师进去,女老师和未成年男学生发生关系,女老师丈夫犯罪这样荒谬的事情来。

这其实就是我想要说明的一个矛盾点。

给大家描述出来,大家也都可以谈谈自己的看法。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