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法院 24-03-0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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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还故意撞坏两辆车,判刑!】在日常生活中,与人产生争执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事。双方本应友好协商化干戈为玉帛,但有些人却冲动莽撞,将他人财物当作发泄情绪的工具,让原本简单的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追悔莫及。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张某、孙某因债务问题相约协商,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后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为避免冲突升级,孙某躲进自己车内,张某见状,驾车多次故意撞击孙某车辆,致使孙某的车辆及临近停放的他人车辆不同程度毁坏,孙某遂报警,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一起来关注 http://t.cn/A6Y3Wv1G @连云港政法 @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