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编的/不存在”这件事,有些朋友被误导了。
实际上,被描述的“在极端情况下对加害者产生依赖、抗拒帮助者”的心理状态是存在的,它严格来说从来没有被视为一种“疾病”,是症候群而不是病症,相关的研究也是存在的。
假是假在那里呢?假在命名这种心理现象的案件里,女人质本身没有出现这样的特殊心理,她选择更配合绑匪是因为理智判断觉得警方不靠谱。而警方和政府为了掩盖自己的无能,非要污蔑一个正常冷静的女性出现了心理障碍,本质上的确是“疯女人污名”的套路。
所以严谨来说,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命名,是一场疯女人污名的谎言”。
心理学界什么时候能给个更合理的新名字呢?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