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因广告中最佳2字被罚20万#河南某电子公司诉某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区市场监管局监测发现,电子科技公司在其网站发布的广告中,有“红外热成像专业检测的最佳选择”的内容,由于《广告法》禁止使用“最佳、最优、最爱”等词语,因此对电子科技公司罚款20万元。电子科技公司认为行政处罚过重,提起行政诉讼。#最高法回应公司因广告中最佳2字被罚20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判决认为,对企业进行处罚时,应在查明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情节轻重、危害后果等因素,做到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这起行政案件可以说真正实现了“政通人和、取信于民”。 http://t.cn/A6YdYzG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