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家一个新动态,广州中院前段时间公布了一个离婚案件。70岁老头和比自己小20多岁的女人结婚,给了20万礼金和3万首饰,以及过户50%房产份额给女方。
结婚一个月不到,两人发生矛盾,女方离家出走,不久后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要求返还上述财产。
最后法院判返还17万礼金,3万首饰和50%房屋份额。
因为已经结婚了,不是结婚不成,50%房屋份额并不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否则就无法返还了。法院把房子份额也当做结婚的彩礼,才可以按新彩礼司法解释做出返还的判项。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结婚时间很短,老年人再婚闪离得案件,条条框框几乎都对应了新司法解释,判返还是可以预见的。 http://t.cn/A61zHF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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