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狠”的忌讳没人信
中国的历史悠久,民间忌讳也“蓬勃发展”了几千年。
单说剃头,国人就能衍变出许多花样。比如有些地区的新生儿的胎发不到满月不能剃,否则孩子就会有夭折的危险;换一个家庭,又会给男孩脑后梳成小辫,俗称“八十辫”,能让孩子长寿;到了农家,播种之后破土之前是忌讳剃头的,因为剃头会招致秧苗不长。
吃饭、干活,民间忌讳均如影随形,但若以性别论,女性绝对是忌讳的“重灾区”,尤其是孕妇、产妇,几乎是“万事不宜”。
例如孕妇忌动土,是“动土动胎”;忌钉钉子,会“钉死胎儿”。不干活也就罢了,孕妇更得“忌口”。南北朝有个大夫叫做徐之才,他的《逐月养胎方》里,就给孕妇按月开了黑名单:“一月,宜食大麦,毋食腥辛,不为力事,寝必安静,勿令恐畏。二月,毋食辛臊,居必静处,当慎护之,勿惊动也。三月,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勿悲哀、思虑、惊动……七月,居处必燥,饮食避寒,勿大言,勿号哭,勿薄衣,勿洗浴,勿寒饮……”
有趣的是,信奉民间忌讳的,大多数也是女性,这真是自己人坑了自己人。在现代人看来,民间忌讳的行为往往都是微不足道,但惩罚却一个比一个厉害。东汉人王充在《论衡·四讳篇》中总结得好:“夫忌讳非一,必托之鬼怪,若设以死亡,然后世人信用畏避。”
说白了,就是“不说狠点儿,怕你不信”。#涨姿势##历史##历史上的浪花#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