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各位报告。
昨天有关部门来电,对我举报饶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记录、逐字核对。在我电话中郑重承诺对我所说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留下了身份证信息。今早,按照他们提供的联系方式,向他们递交了书面证据。
证据分为四个部分:
1、“清风明月醉酒眠”、饶谨有关“性侵”“强奸”的微博截图,北京四中院的民事判决书;
2、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明确饶谨不是“清华大学研究员”的《信息公开告知书》;
3、四月网“专栏作家”、间谍杨军之妻袁晓靓污蔑中国政府的相关内容;饶谨南京聆思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柴晓明“推墙”的相关证据;
4、饶谨蓝岸智库“专家”“学者”司马南、张捷等人污蔑中国民营经济、侮辱诽谤中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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