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后因未生男孩屡遭丈夫家暴# ,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共同救助】日前,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案件案情显示,被救助人田某,女,1988年,田某经人介绍与朱某禄结婚,到河北省定州市居住生活,二人婚育一女朱某凤。因田某是外来媳妇且没有生育男孩,朱某禄对田某经常打骂。2018年,朱某禄再次对田某实施家庭暴力。田某报警寻求救济,朱某禄仍未悔改,后田某独自带女儿到北京谋生。田某多次提出离婚,朱某禄均不同意。
2023年2月,田某得知2018年朱某禄与张某卿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23年2月26日,田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3月4日,定州市公安局以朱某禄涉嫌重婚罪立案侦查。定州市人民法院以朱某禄、张某卿构成重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其间,朱某禄向定州市人民法院起诉与田某离婚。
最高检介绍,田某因离婚诉讼到定州市妇联寻求帮助,定州市妇联发现田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移送本案司法救助线索。定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田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且系家庭暴力、重婚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属于重点救助对象。定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该市妇联开展救助帮扶措施:一是针对田某因婚姻患上抑郁症,女儿朱某凤也因分裂的家庭性格变得孤僻等情况,请心理治疗师开展心理疏导;二是主动对接定州市民政局和被救助人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帮助田某申请临时救助金;三是为田某提供民事离婚诉讼中诉讼程序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案件办结后,定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对田某开展联合回访,现田某找到了做家政服务的零工,女儿朱某凤在租住屋附近的幼儿园工作,田某和女儿朱某凤的精神状态已有很大改变,生活回到正常轨道。http://t.cn/A6YDu1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