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神马研究都有# 一篇论文,关于低保家庭的救助问题。
📄陈艺华,黄晨熹.低保边缘家庭救助的地方性实践挑战与发展取向——基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分析视角[J].社会政策研究,2023(04):109-121.DOI:10.19506/j.cnki.cn10-1428/d.2023.04.006.
🏚东部沿海某市H 区为所在省份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验区,也是较早开始实施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的地区。
对H 区民政局以及其辖区内的4 个街道、15 个村居进行深入的实地调研,了解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工作的地方性实践现状。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的顺序是“先认定身份,再享受待遇”,低保边缘家庭也只有在认定了身份后才能享受救助。
▍地方政府面临的挑战
🏚1.缺钱
❝如果按照当前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有相当部分的家庭将会被纳入其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若要全部进行救助,财政也吃不消(A04)❞
❝低保边缘家庭应该被纳入救助政策体系中,但配套政策的出台要匹配相应财政(A02)❞
2.对边缘家庭的救助服务缺位
“事实”低保边缘家庭若没有发生贫困风险,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身份对其来说不仅没有实质性作用,反而会徒增申请过程中的麻烦,以及可能承受由此带来的“污名效应”。
❝我知道有这个政策,街道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会普及政策,但是申请了有什么用呢?(D01)❞
❝要是社区里有人发生了贫困风险,来街道询问救助政策的时候,符合条件的我们会提醒他可以申请认定这个身份。但是如果各项条件符合低边,却没有发生风险,我们一般也不会鼓励申请,因为就算认定了身份,也没有什么配套的政策服务提供给他们,另外这个申请过程也挺麻烦的,反而会令大家反感(B01)❞
🏚3.管理成本高
考虑到群体基数,地方政府若要精准地为全部低保边缘家庭提供救助服务,不仅需要高额的管理成本,还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
受制于管理成本,在政策执行中,比较单一的、可操作性强的低保边缘家庭识别标准更易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这会导致部分“事实”低保边缘家庭被排除在社会救助的范围之外。
❝村里整个民政上的事务都归我管,特别是社会救助的事务太多了,还没有任何补助,残联那边每个月还会补贴百八十块(C02)❞
❝光整个镇的低保工作就够累的了,要是再加上低保边缘家庭的工作,实在是吃不消(B02)❞
🏚4.救助“大数据”的应用与个体隐私的保护
各地方与低保对象相关的数据库已建设得较为完备,但与低保边缘家庭相关的数据库还处于建立健全阶段。
❝当前的数据库只有已经认定身份的低保边缘家庭信息,没有认定身份的(低保边缘家庭),我们也没法获得他们的信息授权(A01)❞
❝理论上来看只认定低边身份这个工作不难,按照市里面出台的标准进行认定就行了,难的是费了那么大力气,把这部分群体识别出来了,也建立了低保边缘家庭动态数据库,如何发挥这个库的积极作用呢?若仅仅是为了将辖区内的低边群体进行摸底排查,或者是为了发生风险以后能够及时进行救助,这个成本太高了,也很难调动起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A04)❞
出于对个体隐私的保护及意愿的尊重,低保边缘家庭身份的认定也遵循“自愿主动”原则,若低保边缘家庭未主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也无法对其进行下一步的认定工作。
❝我们也会定期去社区做政策宣传,提高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但是在宣传救助政策的时候,我们也很无奈,会受到很多人的白眼和不理解,他们甚至会觉得被宣传了救助政策是一种晦气的事(B03)❞。
发布于 中国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