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和谐家园 24-03-15 17:32

【用过渡期来“偷换概念”?事实一针见血!!!】
​ 用市民最通俗的语言来给市民朋友以及给管理者分享问题的焦点中心!!!
​ 所谓过渡期,是给2019年4月15号之前生产的旧国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例:总不能2019年1月买的旧标电动车,到了2019年4月15号后就把它扔掉吧,给了大家五年的过渡期!

#​真正的焦点在这里:
​ 很多的市民都很疑惑二轮电动车上挂了小黄牌或者小白牌,可刚买了半年,两年,三年,怎么就要报废换车了呢?要到过渡期了?

我们来看这三张图,三张图是同一辆车爱玛牌AM400DQT-2电动轻便摩托车,新国标电动摩托车是没有过渡期的,本来在2019年就应该是上蓝色摩托车牌照的,和燃油摩托车一样11年报废。但是在当年,如果商家告诉你要考驾照,而且告诉你这是机动车,你买个屁啊!

路面交通违法处罚看到小白牌、小黄牌,也稀里糊涂的一律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悬挂小白牌的新国标电动摩托车出了交通事故就写二轮电动车,默认为非机动车?商家更是有恃无恐,此前买新国标电摩一律上小白牌,同时,个别商家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也上小白牌,这些商家做的事你们难道都忘记了吗?

个别管理者接受采访的时候,以及部分商家说:“4月15号以后,小白牌,小黄牌上路都是违法行为”、“过渡期结束,赶紧换车”,这样的说辞是不对的!!!
(小白牌,小黄牌中有一大部分都是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或者电动轻便摩托车,甚至还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这些车不存在过渡期)

还有一个重点就是:2019年5月至2022年五月间,扬州市区商家销售出去的电动摩托车以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开具的发票,绝大部分都是江苏省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是多联的机动车发票,也是不能够正规上牌的原因之一!

大家看图就懂了,图中2019年11月生产的新国标电动轻便摩托车,他就没有所谓“过渡期”!!!!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