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24-03-18 11:44
微博认证:《南方周末》官方微博

#律师称杀害同学嫌疑人或面临刑责#【邯郸3名初中生疑杀害同学,“12岁以上可能担刑责”】#邯郸被害少年生前曾不愿上学# 3月11日,刚从山东工作地赶回肥乡区旧店村老家的王崇(化名),就不得不面对儿子王子耀的死讯。当天,王子耀的尸体在肥乡区北营村南的一处蔬菜大棚被发现,而带警方到此处指认现场的,是王子耀的3名同班同学。

奶奶谢岑(化名)发觉,开学没几天,孙子便开始不愿去学校,“送上学了还往回跑”。她询问其中原因,王子耀却不直接回答,只说,“奶奶,我不上学了,叫我去地里干活吧”。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按照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在该案件中,3个未成年人如涉嫌故意杀人罪,且年龄在十二周岁以上者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由于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他们面临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如果3人中有未满十二周岁的,按照目前的刑事责任年龄,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http://t.cn/A6ThKzD9 #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死者被活埋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