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24-03-20 08:50
微博认证: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盘检关注# 【每日学“典”: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 自期间开始的下一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http://t.cn/A6Ygsic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