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 24-03-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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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身边事#【公告!今起福州集中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为贯彻落实《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3月19日至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首次违法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违法行为提醒纠正单》形式告知违法行为人,并对违规车辆予以搬离。经提醒后,再次违法的,依照《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详情:http://t.cn/A6TZh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