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龄未成年人犯重罪监护人是否该担罪# 【#专家称低龄犯重罪可借鉴保安处分制度#】 近日,“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掩埋”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案或成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后追诉首案。对此,红星新闻记者专访刑法和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专家,深入探讨预防和治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路径。
针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有一种声音是建议让其监护人也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设立“父母渎职罪”。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彭新林表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不同,对民事责任来说,比如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他造成他人的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承担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是罪责自负,如果未成年人犯罪,只能由涉罪少年来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得株连他人。
对于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如何从法律上预防和规制?对此,彭新林介绍,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因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一般情况下,专门矫治教育的时限不超过三年。
如果三年还是没有教育好怎么办?彭新林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的“保安处分”制度。他介绍,“保安处分”是基于保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的需要,对于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特定行为人,取得具有司法处分性质的特殊处理措施。“保安处分”不属于刑罚,因为刑罚主要是针对已然之罪的报应,而“保安处分”是针对未然之罪的预防,只要人身危险性没有消除的情况下,就可以一直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保安处分”措施。http://t.cn/A6TZ6Y0j http://t.cn/A6TZ6Y0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