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几家撤回上市申请材料了。不能就这么跑了。营长建议凡在监管威摄下,撤回ⅠPO申请的企业。都应缴纳3千万忽悠费。经办券商,都应缴纳1千万助忽费。所有忽悠费和助忽费,都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妥否?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