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越西警方通报女子称被丈夫烧伤# 依法不予立案】不予立案的理由是:经警方多方调查结合心理测试,目前,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木某对曲某长期实施家暴,也未发现证据能够证明曲某被烧伤一事系木某所为。
那么问题来了:曲某被烧伤不是木某所为,是谁干的呢?答案其实很明显,但公安不愿意揭晓了。
#律师说法# 看了警方的通告,应该说从通告看当地警方为这事真是费了不少人力物力。普通的现场勘查、询问双方、调查相关的50余人就不说了。DNA提取了,测谎做了,模拟实验做了……
一切做下来,其实是证明木某说谎了。真要按法律办,这事得把木某抓起来吧?但顾虑到各种因素,警方最后的处理是“未发现、不立案”。好多话在通告里点到了,但不明说出来。
对这种处理方案,咋评价呢?也许可以理解当地公安难做,但是这种事吧,如果统一一律严格按法律办,其实也不顾虑啥。形成的顾虑的习惯后其实是有不小负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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