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管辖,没有哪一种是完美的。
约定在被告住所地,自己起诉别人的时候,容易有地域劣势。
约定在己方,胜诉了,执行又是老大难。
约定在仲裁,好贵,一裁终局,执行还是回到法院。想搞个保全,你弄弄就知道了。
甘蔗没有两头甜,没有即,又,还,都能得到的。
发布于 江苏
关于合同管辖,没有哪一种是完美的。
约定在被告住所地,自己起诉别人的时候,容易有地域劣势。
约定在己方,胜诉了,执行又是老大难。
约定在仲裁,好贵,一裁终局,执行还是回到法院。想搞个保全,你弄弄就知道了。
甘蔗没有两头甜,没有即,又,还,都能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