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检转播# #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 【为了7300元,被判1年5个月!】近日,金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并邀请金沙县反诈协会、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师生等5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经查,被告人韩某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转移、隐瞒犯罪所得资金,仍三次将自己名下办理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配合他人通过人脸识别或取现的方式将转入自己银行卡内的犯罪所得资金转出。银行卡资金流水达19万余元,其中包含被害人被骗资金10.5万元,被告人从中获利7300元。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并继续追缴被告人韩某的违法所得7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