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袁律师 24-03-27 21:38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中国政法大学蓟门决策论坛,卢义杰律师发言:法官“坐堂办案”是不妥的,要有刨根问底的求真精神,切切实实办好案件。
——法官“坐堂办案”不妥?你是不是要法官像20年前一样,亲自去调查取证吗?这样做,法官岂不是帮一方当事人打官司,中立性何在?

法官要刨根问底?向哪方当事人刨、刨哪些事实、刨到什么程度,岂不都依赖于法官对案情的投入、个人经验与偏好,而不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努力?这样搞,同样使法官偏离了中立性,同时使能呈现的案件事实具有极大的偶然性。

法庭询问也是调查取证的一种,应把发问权交给当事人及其律师。法官对事实的询问,限于3个方面:身份事实与涉他事实;核实双方举证中含义模糊之处;提示当事人按法律要件举证。

中立是程序正义的灵魂。没有中立,就没有公正。法官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的司法常识如果没搞明白,就随意对法官指手划脚 ,是自取其辱!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