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时讯# 【一文解读 | 《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印发】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下简称《标准》),明确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对培训场所、管理及教学人员、培训材料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有哪些内容值得家长关注?9问9答,看图帮您划重点↓↓
按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可采用一次(一课)一结和预付费两种收费方式。
通过预付费收取费用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请家长缴纳培训费用时核实提供培训服务主体与收费主体应一致,防止培训机构使用其他主体或存管专用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预收培训服务费,警惕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超时间跨度、超额缴费,避免出现预付资金风险。
(来源: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